编者按:长期以来,未成年网民的网络权益问题是舆论聚焦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中,未成年网红更是由于其区别于其他未成年网民的“微名人”职业属性而受到关注。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何秋红和研究助理陈新毅在《传媒观察》第5期刊文认为,深度媒介化背景下,以短视频为基础的中介化过程通过“互型”结构使得童年与媒介之间产生制度化的依存关系。首先,在行动者群组维度,如今的未成年网红面临的已不仅是来自某个行动者单方面的显性剥削,而是由账号运营者、粉丝、平台等行动者群组构成的无形消费合意;其次,在关联性框架维度,平台的流量配置权、账号运营者的主导权以及粉丝的投票权共同构成了针对未成年网红的正当化操纵逻辑;最后,在交往实践维度,未成年网红在短视频平台完成社会化,短视频互型中的传播实践成为未成年网红的生活方式。
未成年网红面临童年媒介化的境遇,这是深度媒介化背景下作为网络原住民的未成年网民的共同处境。
2025年2月14日,抖音平台粉丝量超2000万的4岁小女孩@瑶一瑶小肉包因为一则被小男孩绊倒后大哭的视频登上微博热搜,网友质疑该视频是拍摄者让男孩故意绊倒小女孩,以达到制造效果、吸粉引流的目的。有关该事件的持续热议指向了未成年网红的权益问题。2025年以来,网信部门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对恶搞儿童、虚假摆拍亲子剧情、刻意引导未成年人演绎不当行为等未成年网红账号乱象进行了多批次从严处置。
处于复杂短视频互型中的未成年网红,在短视频平台的流量分配机制下和粉丝的成人凝视下进行展演,暴露在聚光灯之下。一方面,短视频平台给儿童提供了展示自我和实现价值的平台,但是另一方面,这背后未成年网红的权益和处境问题却鲜被重视。本文以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施行为契机,针对短视频平台上的“未成年网红”这一具有代表性的儿童群体,借助“互型”理论,在平台、粉丝、MCN机构的策略性实践中,透视其对于未成年网红的无形的消费合意,从而探析深度媒介化时代下未成年网红的境况,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新思考。
免责的行动者:从显性的消费到无形的合意
短视频互型中涉及的行动者包含未成年网红、粉丝、平台、MCN机构甚至算法等,他们在平台规定的行动逻辑下相互关联,以点赞、评论、关注和互动的方式与彼此建立联系,处于变动不居的相互依存状态之中,生成极富张力的权力关系,构成复杂的权力之网,形成了全新的“行动者群组”。
未成年网红账号“陈韩烯”在短视频平台收获了巨大的流量,以“情绪稳定的高颜值少爷”这一标签迅速走红,在平台的商业逻辑运作之下,很快接到了广告植入进行变现,而粉丝即使察觉了广告植入和剧本的存在也会默许。就像粉丝在评论区所说,他们看的本就不是剧情,而是“欣赏颜值”。同样,未成年网红账号“童年终结者”以“小大人”麦冬走红网络,其橱窗功能已售商品件数2万以上。未成年网红麦冬的视频账号由其家长运营,在这一过程中短视频平台会以平台规则的名义要求其进行商业变现行为,而粉丝群体也对此表示谅解。在未成年网红账号“蓝妮妮是地球的”的视频中,蓝妮妮是一位患了罕见病而无法说话的女孩子。在其账号主页上,同样开通了带货橱窗,并在视频中植入各种商品和妮妮互动,进行商业变现。针对这样的行为,不少粉丝在评论区表示:“妮妮妈妈,你可以带货童装呀,妮妮穿的衣服都很漂亮。”
值得肯定的是,短视频使得麦冬、陈韩烯的闪光点被更多人喜爱,也给 “蓝妮妮”这样的罕见病儿童家庭提供了被看见的平台和一定的收入来源,帮助他们改善现实中的生活条件。但在未成年网红账号的运作过程中,在粉丝的凝视需要、机构或家长的运营包装和平台的商业逻辑合意下,对未成年网红完成了一次“含情脉脉”的消费。未成年网红短视频的受众往往并不是儿童,而是成年人。这种成年人出于自我满足需要的凝视行为在短视频平台的运作逻辑之下可以转化为巨大的流量和关注度,这就使得在利益和流量的驱使下,未成年网红或其背后的运营者会通过进一步的策划与调整,继续迎合成年人的凝视,从而获取更多的流量进行变现。面对未成年网红视频账号的商业变现行为,粉丝群体则往往采取默许的态度。
短视频互型中的个体们并不是个体的随机性累积,而是以特有的方式相互关联。从“行动者群组”维度来看,在深度媒介化的今天,未成年网红们所面临的可能不再仅仅是来自某一方个体的单一的剥削行为,正如互型理论强调互型中的个体不是随机性积累,而是以特有的方式相互关联那样。在围绕未成年网红形成的短视频互型之中,未成年网红的粉丝群出于个体消费和凝视的需要而默许甚至支持未成年网红账号消费未成年人的商业行为。同时,粉丝聚合之下形成的强大影响力也被短视频平台所挪用,通过短视频植入广告、开通带货橱窗、网络直播等功能设定,将粉丝的围观转变为未成年网红的商业影响力。为了追逐商业价值,MCN机构或未成年网红的父母在平台的逻辑下依照粉丝的喜好进行未成年网红的包装和账号的运作,一张各行动者之间相互勾连的合意之网就此形成。作为短视频互型中“登台表演”的未成年网红,则可能面临“非自愿登台”的困境,在这一过程中,未成年网红往往是被“推”到台前的表演者,无论他们是否主观同意。而将未成年网红推向台前的主体不再是某一个可以明确界定的个体,而是短视频互型的关联性框架之下汇聚起来的粉丝、平台、算法、MCN机构等共同构成的行动者群组。而且,每一个行动者都无需为此负责,因为个体行动者的行为都未直接造成未成年网红的“被剥削”。
正当化的操纵:从“自然童年”到“表演童年”
在平台流量配置权、粉丝点赞转发权以及机构的账号运营主导权共同构成的行为逻辑之下,对未成年网红的“操纵”在多方行动者权力的动态关联中变得正当化,成为短视频互型关联性框架的显著特征。
首先是平台掌握的对流量的“配置权”。在这种运作逻辑下,形成了一种“由平台维持和为平台服务”的社会秩序。未成年网红及其运营者要想维持作为网红的未成年人在平台的浮现权,就必须通过保持更新频率、迎合粉丝喜好等媒介实践维持与数据基础设施的关系,从而被绑定在为平台服务的社会秩序中,无形中被迫时刻分享,从而深陷无时无处不在的围观之中,变身为平台商业运作逻辑之下的数字劳工,将自我绩效化和经济化,通过获取粉丝、点赞、转发的方式进行着所谓的有效投资。未成年网红逐渐被平台和成年人塑造为理想中的儿童形象。
其次是粉丝手里的投票权。粉丝的点赞、评论、转发乃至购买未成年网红账号的橱窗商品等行为,本质上都是一次“投票”。在粉丝投票权的无形操纵下,流量和数据成为未成年网红账号运营者追逐的核心目标,运营者可能根据粉丝的点赞、评论、转发等投票行为判断粉丝的喜好,从而为粉丝定制他们理想中的儿童形象,其目的是获得更多的投票,从而转换为商业价值。在这一过程中,未成年网红似乎成为任人摆布的提线木偶,进行着“表演童年”的工作。这种运作逻辑在未成年网红的一次次媒介实践中逐渐渗透到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化过程中,使得未成年网红的现实生活也按照短视频平台的运行逻辑开展,短视频成为未成年网红的生活方式,而童年变成了一种表演。
最后是商业平台和运营者的主导权。拥有213.6万粉丝的未成年网红“小西米成长记”,其带货橱窗里的商品数高达662件,与此同时,该账号还通过在每条视频中植入广告的方式进行带货。除此之外,部分未成年网红账号还直接关联了服装店铺,并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将未成年网红吸引来的巨大流量变现。在这里,未成年人成为了引流的工具。这种商业行为往往是运营机构或家长掌握的账号主导权所致,且账号主导者会通过策略性方式避开规则的约束,以间接的方式消费未成年网红,而由此产生的粉丝购买行为也进一步强化了这种主导权。
在此过程中,短视频互型中的行动者作为一个整体通过平台掌握的对流量的“配置权”、粉丝的“投票权”以及账号运营者的“主导权”创造出一种如埃利亚斯所说的“波动中的充满张力的平衡”,一种周而复始的社交互动中的权力平衡,营造出短视频互型中的新型关联性框架。作为平台中的一分子,未成年网红也必须遵循平台的运行逻辑。而短视频平台并未给未成年网红群体量身定制相应的准则和保护措施,这使得儿童在平台中被过早地抛入成人世界。商业运作逻辑中充斥着成人话语,而未成年网红过早接触到这些,会导致操纵逻辑对童年本真的掩盖,儿童无法自然生长,童年在这里再度消逝了。
虚实交叠的情境:从“前台后台化”到“后台前台化”
深度媒介化背景下,未成年网红对于虚拟与现实的感知界限被突破,新的生活情境为未成年网红的主体性发挥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带来限制。短视频互型形成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未成年网红的媒介实践依托短视频互型展开,不仅在内容生产领域,更拓展到直播带货、广告植入等领域,构成了商业化色彩浓厚的综合性媒介实践活动。
儿童处于社会化的重要阶段,短视频平台的运作逻辑在这个阶段更加轻而易举地嵌入未成年网红的价值观和现实生活情境,从而产生“后台的前台化”。这个“后台前台化”的过程就是短视频互型秩序不断从虚拟世界渗透到未成年网红的日常生活中的过程。未成年网红在“前台”通过日常记录的短视频风格呈现出账号运营者为其预先设定的形象,而作为“后台”的日常生活也逐渐被“前台”渗透。2025年2月14日,未成年网红@瑶一瑶小肉包的母亲就女儿瑶瑶被绊倒事件致歉称,她拍视频记录孩子间生活趣事时跟侄子说,“和妹妹轻轻地玩一下”,随后侄子用脚绊倒了瑶瑶。以记录未成年人成长日常为账号特色的未成年网红账号要维持日常感,就必须保持一定的更新频率,这决定了此类账号的更新难免会出现素材不足的瓶颈。作为账号运营者的母亲为了更新视频、吸引流量而引导未成年人在镜头面前出糗摆拍,有意识地使未成年网红账号的个人前台设置和表演具有高度的后台性,也就是通过日常生活中自然流露的童真本色吸引粉丝,并满足粉丝群体的心理欲求。运营者追求未成年网红账号风格“前台后台化”的后果之一,就是逐渐从“记录日常”走向“摆拍表演”,其结果便是未成年网红的现实生活也在日复一日的迎合式表演中越来越受到短视频叙事风格的影响,造成“后台的前台化”。他们可能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携带短视频平台上的某些标签,并在短视频平台的粉丝和运营机构塑造下成为无法完全和虚拟自我相区隔的割裂的自我。
本文以互型理论为视角分析深度媒介化背景下抖音短视频平台上未成年网红从“登台”、“表演”到“谢幕”的过程中面临的生存境况,以期用互型理论所具备的关系性思维和过程性思维揭示未成年网红的生存处境,从而反映包括未成年网红在内的未成年网民在深度媒介化时代面临的童年媒介化境遇。深度媒介化背景下,短视频作为一种媒介技术带来的中介化过程通过建立新的“互型”结构,使得未成年网红的社会化过程与作为媒介技术的短视频平台之间产生制度化的依存关系。短视频平台的“互型结构”是一种技术驱动的制度化系统,其通过惯例化实践与类型化权力关系将儿童的社会化过程深度嵌入媒介技术逻辑之中。本研究试图借助互型理论的三个维度将这种制度化的依存关系所形塑的童年新形态概念化为“媒介化童年”。
媒介化童年是指在深度媒介化社会中,未成年人的童年经验、社会化过程及身份认同被数字媒介技术及其背后的权力结构系统性重构的现象。其核心表现为媒介不再仅是童年生活的“工具”或“背景”,而是深度嵌入童年本体和日常生活,成为塑造儿童行为模式、情感表达、价值观念的核心场域,儿童的社会化过程在互型结构的三个基本方面变得媒介化。
深度媒介化背景下以互型理论所具备的过程性和关联性思维重新审视童年面临的境况会发现,作为媒介的短视频使互型结构中的行动者们“相互依存的链条变得更加分化,变得更长”,因而“变得更加不透明,并且对于每个群体或个体而言,变得更加难以控制”。这使得深度媒介化时代对于以未成年网红为代表的“数字原住民”们的网络权益保护变得更加困难。尽管已有研究对未成年网红被剥削的境遇进行分析,但是深度媒介化时代短视频平台已经形成了新的互型秩序,对于未成年网红的境遇进行分析必然要以互型理论所具备的过程性思维和关联性思维为指导进行更新和完善。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保护法律的出台,未成年网红的权益问题已经受到重视,但是潜藏在互型秩序深处的未成年网红的境况应该得到进一步关注。
(载《传媒观察》2025年第5期,原文约15000字,题目为《媒介化童年:未成年网红的互型结构与交往实践》。此为节选,注释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传媒观察杂志”公号全文链接:https://iccs-cssn-cn-1416.res.gxlib.org.cn:443/rwt/1416/https/NWZC675FNF6GT5SPPFZT6Z5QNF/s/fgWrdfwbr5tOiOhUP1LOYg。)
【作者简介】何秋红,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新毅,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助理,硕士研究生